各位教职员工:
现将南汇新城镇文化艺术节“南汇新城之美”摄影比赛活动方案予以转发,请各位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
校工会
2016年9月20日
南汇新城镇文化艺术节“南汇新城之美”摄影比赛
活动方案
为了让上海市民进一步了解南汇新城镇,全面展示南汇新城镇的风土人情,打造南汇新城镇的旅游文化,用摄影的视角记录人文风光及精神风貌。结合南汇新城镇第二届文化艺术节活动,拟举办“南汇新城之美”摄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南汇新城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承办单位:南汇新城镇文化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芦潮港社区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普影像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南汇新城之美”摄影比赛
三、作品内容:以“南汇新城之美”为主题,在南汇新城镇地域范围内,用摄影记录的方式,发现文明城市的闪光点,发现最美新城,视觉信息传达清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四、参加对象:凡生活、学习、工作、居住在上海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本次比赛。
五、征稿要求:
(1)拍摄范围限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范围(含洋山深水港);
(2)投稿照片均为电子文件;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需本人拍摄,并用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投稿。每幅作品写上题名、姓名、手机号码;
(4)投稿上传单幅作品图像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可将原始图像转换成JPEG格式投稿,压缩不小于3M)。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3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
佳作奖(10名):各奖500元
入选作品(60名):各奖200元
七、报送作品:
征稿日期:2016年9月1日至10月8日
投稿邮箱:nhxcphoto@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21-20940160
联系人:张老师
八、附则:
(1)主办方享有著作权,可委托他方使用本次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入选作品(包括展览、印制画册、影视及商业宣传等,不另付稿酬);除获奖作品、入选作品以外的投稿作品如被使用,由使用方支付稿费。
(2)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3)投稿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真实性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纪实作品不得修改原始影像等。
(5)获奖作品如发现造假、剽窃、冒用他人作品一律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凡参赛者均被视为已阅并认可本简章。
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解释权。
南汇新城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南汇新城镇文化服务中心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