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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海事大学第六届教工龙舟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体育发展,组织好我校教工健身活动,增强教工体质,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内涵建设,凝练具有海事传统和行业文化的体育精品活动,校工会决定继续举办教工龙舟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我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明了此项赛事对健康的特殊要求,并经过一定的系统训练者,均可报名。

2、每队设领队1名,运动员19名(其中鼓手1名,划手18名,女划手不得少于6名),各部门工会限报一支队伍,人数不足100人的部门可跨部门组队参赛。

3、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4月26日12:00。

4、报名方式:各部门工会将报名表发送给校工会张帅<953527>处,电话:38284105。

二、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六名颁发奖励,第一名奖励4000元,第二名奖励3600元,第三名奖励3200元,第四名奖励2800元,第五名奖励2400元,第六名奖励2000元。报名参加比赛并按规定划完全程的队伍,颁发鼓励奖,奖金1600元。

三、竞赛规程

1、主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工会

2、协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文理学院工会

3、承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龙舟队,上海海事大学龙舟社团

4、比赛时间:2017年5月3日13:00

5、比赛地点: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智慧湖

6、竞赛项目:公开组200米直道竟速赛

7、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2)比赛用龙舟,划桨,鼓,救生衣,舵手,助划手由上海海事大学龙舟队统一安排。

3)比赛一律采用坐姿划桨。

4)特定规则:每队由上海海事大学龙舟队委派一名助划手,在船前舱帮助,指导各队划法,登/离码头,进航道,但不参加比赛过程。

5)各队舵手由上海海事大学龙舟队统一选派。各队鼓手由各部门领队担任。

6)比赛一次性出发,抢航不召回,但加20秒。

7)所有参加比赛运动员都必须穿救生衣,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8)登船后,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站立,直到靠岸。

8、赛程安排:各参赛队务必在当日12:30到登船码头集合,参加比赛,否则作弃赛论处。

9、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上海海事大学龙舟队和龙舟社团选派。

10、竞赛方法:按报名情况分组,比赛小组第一直接进入决赛,其余队伍按小组预赛成绩排名,不另进行比赛。

四、注意事项

1、安全措施

所有参赛队员须具备穿着衣服游泳至少20米的能力;

各队在练习及比赛期间,队员的安全须自行负责,组委会以及任何其他与赛事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人士或机构,对队员遭受的任何伤亡、财物破坏或损失,均不负责。

队员必须穿大会所准备的救生衣参赛。

2、赛队要求

各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时,需着容易识别的背心或统一的运动服。

各参赛队须于赛前30分钟到集合处,准备上船。

各参赛队须按赛事裁判指示上船。

3、起步程序

各参赛队在起点处须遵从起点发号员、裁判员及其他发号员属下赛事职员的指示;

各参赛队必须于赛会分派的赛道起点处排好;

当排位员认为赛队已确定排成一线后,裁判员发令(发令顺序是:各船注意,预备,呯)各参赛队才可以出发。

4、比赛程序

每艘龙舟正确赛道是由起点至同线终点间的直线。龙舟不得超越正确赛道,亦不得干扰比赛中其他龙舟;

裁判将尾随龙舟,监察各龙舟所取赛道;

出发人数与过终点人数必须一致;鼓手与舵手不能在赛事进行中参与划桨;

终点线是以赛道旁之标志界定;

赛事的终点及每艘龙舟完成比赛时间,均由终点评判作出最后决定;

赛事完毕后,所有参赛队须马上返回码头上岸。

五、未尽事宜,以赛事组委会最新通知为准。

 

上海海事大学工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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