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对本市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到技师、高级技师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由市总工会及相关工会组织给予现金奖励。
一、奖励对象
2017年度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为2015年9月1日以后)。
二、申领程序
申请人填写《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于9月30日12:00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其中,行业特有工种申请职工须经校人事处审核确认。
三、申报时间
(一)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于2017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具体受理截止时间以2017年度申报说明为准。
(二)发证日期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的申请者,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申请。发证日期为2017年9月1日之后的,可延至下一年度申请。
(三)发证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度未申请者)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补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权益。
(四)发证日期为2015年1月1日—8月31日(2015年度未申请者)不再受理,因会籍等特殊原因未申报者除外,具体以2017年度申请说明为准。
请具备以上条件的教职工根据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