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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海事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评优与表彰的通知

关于上海海事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评优与表彰的通知

沪海大工字 〔201811

 

全体教代表:

为鼓励教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承办部门积极落实好提案,教代会主席团将组织评选十一届二次教代会的“优秀提案奖”、“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奖”和“提案承办先进部门”,并在十一届三次教代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评比条件:

1.“优秀提案奖”评选条件: 选题立意高、视野宽,属于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或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议切实可行,预期可产生明显积极影响;文字表述清晰、规范。

2.“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奖” 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研讨,鼓励代表撰写提案;提案数量多、质量高、参与面广。评选范围为部门工会。

3.“提案承办先进部门”评选条件:高度重视承办工作,主动组织协调,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克服困难落实重要提案;承办数量较多,提案人满意率高;通过承办重要提案,明显促进学校与本部门工作。对于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提案,以主办部门为评选对象。

二、评比方法:

1.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根据提案质量、提案落实情况及评比条件,选择部分较高质量的提案,会同学校有关领导、校工会和有关部门进行评议,并提出初评建议。

2.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大会主席团汇报提案初评情况。

3.教代会主席团听取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初评情况的汇报后,采用集体评议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优秀提案奖”、“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奖”、“提案承办先进部门奖”。

三、奖励办法:

1、根据《上海海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评比办法》设置十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奖励数量如下:“优秀提案奖”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六个、鼓励奖若干,“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奖”不超过五个,“提案承办先进部门”不超过三个。

2、对于被评优的提案人、提案组织单位、提案承办部门,由教代会主席团授权校工会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优秀提案一等奖800元、优秀提案二等奖600元、优秀提案三等奖400元、优秀提案鼓励奖200元;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奖1000元;提案承办先进部门1000元。

 

上海海事大学第十一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秘书组

上海海事大学工会(代发)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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