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法学院第四届工会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沪海大工〔2018〕29号
法学院工会:
经研究,同意法学院第四届工会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
石宇、刘达芳、刘直、张一祯、陈刚、侯安琪、唐瑭等7位同志任法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大会等额直选,刘达芳同志任工会主席。
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为三年。
特此批复。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关于同意法学院第四届工会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沪海大工〔2018〕29号
法学院工会:
经研究,同意法学院第四届工会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
石宇、刘达芳、刘直、张一祯、陈刚、侯安琪、唐瑭等7位同志任法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大会等额直选,刘达芳同志任工会主席。
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为三年。
特此批复。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