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大工〔2019〕12号
各部门工会:
“教工小家”已成为我校教职工开展工会活动的主要场所和阵地,成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有力抓手。我校的“教工小家”建设在校党委及各二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去年,全校共有3家部门工会荣获2017~2018年度“模范教工小家”称号,9家部门工会荣获2017~2018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称号,5家部门工会荣获2017~2018年度“合格教工小家”称号。
同时,各部门工会紧紧围绕工会中心工作,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工会建设“教工小家”考核评比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校工会将于近期开展2018~2019年度“教工小家”、工会主席考评工作。现将申报及评选办法发给你们,望各部门工会积极申报,并认真准备工会主席考评事宜。
一、“教工小家”评比申报办法
各部门工会依据《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对照本部门2018~2019年度的工作,自愿申报,并填写《办法》中有关表格的各项内容,于6月28日前将《基层工会“教工小家”建设情况汇总表》、《基层工会“教工小家”评比审批表》以及申报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
二、考评办法
1.校工会委员会授权校工会通过座谈、查阅材料、听取群众意见、检视场所等形式对各部门“教工小家”实地走访,并对“教工小家建设情况汇总表”进行复核,根据“教工小家年度考核测评表”结合走访掌握的情况进行测评。
2.听取“教工小家”申报部门的报告,并由校工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及校工会干部依据申报材料进行集体评议。
3.综合以上测评结果,结合校工会委员会协商一致通过的其它测评与考核办法,在7月5日举行考核评比会,并现场公布评比结果。
4.“教工小家”评比及工会主席考评采取一并汇报形式,参加“教工小家”评比的限时8分钟,不参加“教工小家”评比的限时5分钟。“教工小家”评比主要介绍本部门工会建家工作和工作特色;工会主席考评主要介绍工会主席本人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与创新特色。申报“教工小家”评比的需将两者结合汇报。推荐采用PPT等方式图文并茂展示本部门工会工作及工会主席工作。
三、校工会将按《办法》的规定对获得2018~2019年度校“先进教工小家”、“模范教工小家”等称号的部门工会给予奖励。
望各部门工会,根据《工会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和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持久、深入、扎实地开展教工小家建设活动。
注:《办法》及相关申请表格可在下列附件中下载。
附: 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工会建设“教工小家”考核评比实施办法.doc
上海海事大学工会
2019年6月22日